我想问一下。我租了3年的库房,第4年不想租了,提前跟房东打过招呼我,但是临时有事在原来的期限上超出了4个月。在协商租金的问题上出现的分歧 房东以年租为由让我承担一年的租金。我们之间并没有书面协议。请问房东的做法算的上敲诈吗?
2025-02-07 09:00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那么房东可能有权要求按照年租来收取租金。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是否可以将未使用的部分计入年租中,这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实际约定。 首先,建议您和房东再次进行沟通,了解他们是否有任何明确的口头或书面指示表明他们打算按年租收取租金。如果房东坚持要按照年租收取租金,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确认您的权利并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您确实已经与房东就租金支付达成了一致,并且房东拒绝遵守这一协议,那么您可能需要采取法律行动,例如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请注意,您应该始终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尊严,并确保您的行为是合法和道德的。 最后,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建议您在签订任何租赁合同时都仔细阅读条款,并确保理解所有细节,包括租金支付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