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北京这边租的一个客厅隔断房,合同还有一个月整,房租已付,签合同的房东现在以北京市清隔断为由让我们尽快搬走,只退押金,房租不退,合理么?合同没注明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2025-10-12 00:21您好,关于您在北京租住的客厅隔断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房屋装修和隔断是否属于租赁范围,那么在合同履行期间,承租人有权继续使用该房屋,并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出租人在未通知承租人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拆除房屋设施,可能构成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房东协商解决问题,要求房东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剩余的租金,同时保留对房东违约责任的追究权利。如果您认为房东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