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劳务公司,2015年的时候辞了一个工人,工资正常发放给了他7万元,3月份开始工作,工作了9个月,没有劳动合同,没交保险,对方申请仲裁,要求给7万元,3月15
2024-08-22 19:2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合同,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在您离职后,您可以向该劳务公司主张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服务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虽已签订但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劳务公司支付以下金额作为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不满一年的,则按实际工作的日历天数计算; -工资的具体数额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律师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尽量采取和平解决的方式,避免激化矛盾。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