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某单位工作十几年,一直都没有签合同,也没有招聘书,当时都是口头跟我说要做什么工作,待遇是多劳多得。也不提过买社保,工伤什么的,后来一做就做十几年,工作单位原是集体合资企业,后来被私人承包后我才去那工作的,之后承包商购买了部分股份成为股东之一,而另一股东就是侨港镇镇政府。现在被征收了,我们厂里几十员工就这样被遣散,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能向单位提出要经济补尝金和补缴社保吗?还有如果可以的,这些赔偿是向哪个股东要?是请我工作的拥有股份的老板,还是另一股东镇政府?我们曾经找两方谈过,现在的情况就是两个股东把我们员工当皮球推来推去,也没提出什么解决方案?就说让我们自己找证据去请律师,我该找什么证据?
2025-04-19 01:51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向您的前雇主(即原集体合资企业的所有者)要求支付补偿金和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您已经离开并入职于另一个雇主,并且新雇主愿意承担这部分责任,那么您可能需要向新雇主提出同样的请求。 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这将取决于您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您的工龄。一般来说,工龄越长,获得的补偿金可能会越多。此外,还需要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这笔费用。 至于赔偿的归属问题,通常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其前雇员为其提供一定的服务或完成一定任务作为补偿。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在国有企业中,由于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政府可能会要求公司为国家承担一部分损失。 建议您收集和整理与您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考勤记录、加班证明等,以便在必要时使用这些证据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