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夫婚前在银行贷过一笔款,因为他一直在外养女人,家里一分也不给,孩子从来不管,所以我们在16年12份离婚,离婚协议签的是婚后所有借款归他所有,可是婚后他消失的干干净净,现在法院冻结了我的银行卡,我每月只有两千块钱,还供着一个十几岁的孩子,现在连买菜的钱都没有,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7-21 18:57根据您的描述,您和前夫就共同债务的问题存在争议。在婚姻期间借贷的款项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债务仅属于一方。如果双方同意将债务视为共同债务,并且在离婚协议中对此进行了约定,那么这笔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如果您的孩子是未成年人,并且前夫无法提供适当的抚养和照顾,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至于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这可能是由于银行账户与贷款有关联。如果您认为银行的行为不合法或者不合理,可以尝试联系银行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法。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请记住,在处理任何法律事务时,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个性化的建议和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