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好,我想咨询个事情,上个月出于忙朋友忙,朋友在外地委托我帮忙订房,我也是房地产销售,帮朋友抢特价房,出于朋友关系就觉得不必要去写委托书,当时交定金后面朋友回来看了房子后,她哥觉得房子不如意,而且开发商以改造费多收合同价3万,这些我都在电话中通知到位的了,也告诉定金是不能退的,而且当时订房时候因为她定金不够,给我说借5000,到时候回来给,现在开发商不退定金,这种情况,如果后面房管局判下来,是否我这边程度所有责任,我去赔偿这个定金呢?在线急,麻烦给下解答,谢谢
5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一些争议。首先,关于您朋友的哥哥认为房子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因为这涉及到房屋的质量和标准问题。 其次,在您的帮助过程中,您作为房地产销售人员应该确保自己履行的是合法义务,并且应当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如果您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行业准则提供服务,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 最后,关于您收取的定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条款,那么定金可以部分或全部退还。因此,建议您与开发商进行沟通,看看是否有办法解决问题。 总之,您需要冷静处理这个问题,同时保留所有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清白。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