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石家庄,七月份在烟台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并交3万定金和中介费用!签合同之前,和中介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之前在烟台其他中介看过房,中介工作人员说贷款批不下来,所以没签合同。并应中介要求,提供了银行流水,以及资金证明后,中介回复说可以批下来,然后签了合同,签合同两个月后,中介告知,贷款没批……所以房子我不想买了,中介告知要扣除3万定金,询问是否合理合法?如果我想追究中介工作人员恶意骗签合同以及诈骗,是否成立
2025-01-09 11:57首先,关于您的情况,您有权要求赔偿因欺诈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3万元定金。然而,由于您已经签订了合同,这意味着您已经放弃了对未履行义务方(即中介)的任何索赔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4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取决于您个人的选择和意愿。如果您决定终止合同,那么您将需要向中介支付违约金或其他补偿,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便了解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您可能希望聘请一位律师来审查合同条款,或者尝试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纠纷。 最后,提醒您注意,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请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签订前与专业人士讨论,以避免未来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