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资询下,10年前我在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跳舞比赛时,被旁边的同学碰骨折了,当时学校花钱做的手术,最后再没有管,时隔这些年,我的肩膀出现了疼痛,请问这种情况下,学校还需要复责吗?我能起诉吗?
2024-11-01 00:14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民事赔偿的问题。如果您的伤势是由学校组织的比赛活动造成的,并且学校已经支付了相应的医疗费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然而,如果学校在当时并未发现或者未能及时处理该情况,可能存在过错。 关于您的肩膀疼痛问题,这可能是由于之前的受伤引起的长期影响。因此,在考虑是否提起诉讼之前,建议您首先咨询专业的医生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同时,如果学校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导致您遭受伤害,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例如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不过,具体到您的案件中,需要确定学校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您目前的疼痛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关键点。 总之,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详细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然后慎重考虑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