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对象刚买的商铺,网签只写了我对象的名字,首付付了百分之五十,可以加名字吗
2024-12-21 22:55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等。如果双方对购买的商铺进行了共同出资,并且在合同中明确表示是共同财产,那么该商铺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您和您的对象尚未完成产权变更的情况下,如果您们想要将商铺的名字改为自己的名字,需要征得对方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此外,关于支付首付的问题,法律规定,一方以个人名义购房,另一方没有出资或虽有出资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则视为赠与行为,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所以,建议您在考虑是否更改商铺名称之前,先了解清楚具体的交易细节以及双方的具体约定。如果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