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04年9月份开始在深圳市公明元代古窑工作,主要工作为对古窑的看护及24小时不固定抽水工作,当时是由深圳市宝安区文体直属管理,直到2007年光明新区成立后,从2007年9月开始就由深圳市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直属管理至今,这十多年来我每年均多次向单位提出要购买五险一金,直到2015年才开始购买,我现在已经到达退休的年龄了,因为2015年之前的五险一金未交导致空缺所以现在对我本人造成很大的困难,后面我写了诉求书交到单位他们就开了相关的证明,就是那两张照片的内容,我现在想问他们这样出的证明我还能提出要求补回之前未购买的五险一金吗
2025-10-17 19:15您关于补缴五险一金的问题属于劳动保障方面的事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如果您的单位未能按期为员工办理上述保险,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向单位申请补缴。 首先,您需要确保自己有证据证明单位没有为您缴纳这些保险。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如果您无法提供直接的证据,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 其次,您应该收集并准备相关的材料,如单位出具的书面说明、个人的工龄证明(如有)、劳动仲裁请求书等,并将其提交给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应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处理。 最后,在处理过程中,请注意保留好所有沟通记录,以便后续的申诉或诉讼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请注意,具体的操作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通过专业的法律机构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对于解决问题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