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徐州的,去年9月份入职徐州泉山区一家公司,由于在此之前一直在外地工作,社保转移单今年6月份才将社保转移单递交公司,公司说,社保只能从今年6月份交,之前的没发补交,而且还让我在一个有甲方,乙方的文件上签字,我当时也没有注意,就直接签字了,后来跟同事讨论,说我签字的那个文件是劳务合同,请问这种情况我还能要求公司给我补交社保或者金钱赔偿吗?如果去仲裁,有机会成功吗?
2025-09-06 02:33关于您在劳动合同中签名的情况,通常情况下,这并不意味着您必须接受任何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如果您认为自己被公司不当对待并遭受了损失,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来解决问题。 与雇主沟通。首先尝试与您的雇主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担忧,并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调解。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职业健康和社会保障局等机构申请调解,这些机构可能会帮助您解决纠纷。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程序起诉公司,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或损害赔偿。 收集证据。为您的申诉提供有力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日志、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证据。 聘请律师。如果您对案件的结果不确定或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支持。 请注意,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及时行动非常重要,因为时间窗口对于结果的影响很大。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