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团场企业的职工,在团场工作了四十多年了,马上就面临退休了(今年年底退休),现在团场以改革的名义说团场取消企业了,要求我必须与团场签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变成自由职业着,否则就视为自动放弃,团场这样做合法吗?
2025-08-30 02:2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团场以您在工作期间存在上述情形为由解除您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您签署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