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现役军人,2016年8月9号领的结婚证,2017年6月10日我生下一名女婴,今天第七天,孩子因为感染还在医院里住着,2017年6月16日晚因为口角他对我动了手,没有明显外伤,也没有留下证据,现在我想离婚,如果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能挣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2024-10-29 19:02首先,作为您的法律顾问,我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在决定离婚之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等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家庭负有责任,并且希望维护家庭关系,那么可以尝试通过沟通协商解决争议,寻求妥协。 同时,考虑到您目前的情况,特别是孩子的健康状况和安全问题,建议您尽可能地与对方沟通,表达自己的需求和担忧,以及对孩子健康的关注。这可能会帮助您争取到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甚至可能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最后,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都需要尊重彼此的意见和选择,避免情绪化的行为,以保护好自身权益的同时,也确保家人的幸福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