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在公主坟买了两套房子,我不是北京户口,所以是以我姐的名义买的,上下两层,我想把一楼过户到我的名下,我姐不同意,房屋价值500万元。对方已经起诉我了,叫我搬出去,我手上有她写的协议,协议里面约定一楼房子属于我的,二楼属于她的。法院今天通知我拿材料。我需要律师帮我代理应诉。
2024-06-29 02:10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法律诉讼。首先,您手上的协议是关键证据,它可能证明您对一楼房产的所有权。尽管房产登记在您姐姐的名下,但根据协议内容,您可能拥有一楼房产的实际权益。 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步骤: 1. 协议原件:确保协议清晰明确地表明了房产的分配情况。 2. 购房相关证据:包括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明您为购买房产出资。 3. 其他证据:如与您姐姐的通信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在法庭上,律师将帮助您: - 论证协议的有效性,以及它对房产所有权分配的影响。 - 证明您对房产的实际出资和使用情况。 - 反驳对方的主张,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由于房产价值较高,此类案件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物权法等。因此,选择一位有经验的律师至关重要。律师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策略,以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请您尽快联系律师,以便及时准备应诉材料和策略。同时,保持与法院的沟通,确保不错过任何法律程序和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