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9月1号从天津双琪博达够买了一部福田戴母乐公司生产的欧曼牌商用车,卖方告知我这是实验车,但是我一个消费者,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不明白什么样的是试验车,我认准的是欧曼的品牌,和他们给出的2016年8月31号制造的合格证.在我使用期间发现很多问题,这台车烧机油,缺水,电脑系统有问题,发动机厂家告知我这个发动机是实验初期的,不是正规产品,这都不是主要的,主要这台发东机没有钢印,我就不敢上路行驶了,别人告诉我发动机没钢印就好像人没有身份证一样交管部门查到连车带人都得扣了。我说的就这么多了,我想知道的是国家法律有没有规定试验车不能作为商品车销售,算不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应该对我的车返还车辆赔偿损失吗
2025-01-16 10:3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汽车等重要交通工具必须具备完整的生产记录、质量保证书等相关文件,以证明其符合相关标准。如果一辆车上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如烧机油、缺水等现象,这些都可能影响车辆的安全性。 其次,关于试验车的概念,试验车是指用于测试新产品或新工艺的车辆,而不是指未经批准或未通过正式检验的车辆。因此,在您购买该车辆时,被告知此为“实验车”并不意味着该车不符合法定要求,而是说明该车是为了测试某种功能而设计和制造的,并非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 再次,虽然您认为发动机没有钢印就相当于没有身份证,但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实际上,发动机上的钢印只是表明产品的身份标识,对于安全性来说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而且,即使没有钢印,也不能直接推断出该车是否合格或者安全。 最后,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您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局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卖家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