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朋友在1987年举行结婚典礼当时19岁不够法定年龄,一直没有办结婚登记,结婚后两个人有了两个孩子,但是感情一直不好,现在男方想分开从新结婚,女方说她们是事实婚姻,不同意请问该怎么办?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确认是否为事实婚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你们的婚姻关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则可以视为事实婚姻。 -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共同生活;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生育了子女;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事实; -其他足以认定双方存在实质上具有婚姻性质的共同生活的事实。 法律适用。由于您提到的是1987年的案例,而那时的法律规定并不完全一致。如果您能提供当时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文件作为参考,可能会有助于解决当前的问题。 协商解决方案。虽然按照法律上的定义,您的情况可能被视为事实婚姻,但具体到实际操作中,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并遵守法律程序来解除婚约,取决于你们之间的沟通和理解程度。建议双方坐下来冷静地讨论这个问题,尝试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或者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法律程序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敏感问题时,尊重彼此的权利和感受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提供更多详细信息,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