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一工厂员工在职工作有13年,现在公司要员工签一个劳动合同终止协议,自动离职协议,2018年2月开始社保缴费还是公司支付,但所有的缴纳费用全部要有个人出资有公司代缴,代缴从2018年2月份开始至上班止,但之前的合同到2017年12月到期,现在个人觉得没有保障,来年开工公司可以不让你上班,烦请律师指点一下该怎么办,谢谢.
2025-05-05 16:11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义务。如果公司在2018年2月后不再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人力资源部门或人事经理,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 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必要的信息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请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寻求帮助。 保存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表等,以备日后使用。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或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