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11月买的房,合同约定2014年8月交房,作价22万,已经一次性交付完了。现在对方一直拖延。想请律师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2024-06-28 07:15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2013年11月购买了房产,并已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房款22万元,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14年8月。如果卖方至今未交付房屋,您有权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卖方履行交房义务,并可要求赔偿因延迟交房给您造成的损失。 首先,您需要审查购房合同,确认合同中有关交房时间和违约责任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卖方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您可以依据这些条款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其次,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双方的沟通记录等,以证明您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而卖方未能按时交房。 最后,您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卖方交付房屋,并根据合同约定或实际损失情况,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会帮助您准备诉讼材料,代表您在法庭上进行辩护,并争取您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诉讼可能会涉及一定的时间和费用,因此在决定起诉前,您也可以考虑与卖方进行进一步的协商,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