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离婚好几年了,孩子判给了我,可是她一直是跟他爷爷奶奶生活的,她爸爸找不到好几年了,我想问一下她们家里的爷爷奶奶姑姑有权利跟我挣抚养权吗
2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因此,您的女儿有权继续与您共同生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您的前配偶仍然无法找到工作或者经济状况不佳,那么他的家庭成员(包括爷爷奶奶、姑姑等)可能有权要求法院考虑他们的利益和需求,并在必要时参与孩子的监护或探视活动。不过,这需要具体案例分析,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 最后,请注意,任何情况下,处理此类问题应以尊重儿童最佳利益为首要原则。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