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岁时未婚先孕有一女儿,现已八岁由姥姥姥爷抚养看护,但监护人是我。和现在老公结婚三年已育一子(两周岁)一女(满月),现在我想离婚老公不同意。我老公月工资三千,去掉房贷水电燃气费也就千把块钱了吧。他从不缺我吃喝,但会叨叨,和他结婚三年化妆品护肤品洗面奶我都不敢买,衣服就两三套就是怕他又说我大手大脚的乱花钱。孩子都是我一人带的,婆婆家有田地六七十亩她也没时间,亲公公也去世很多年了,现在的公公是我老公的亲叔叔他也有两个儿子,大儿子不上不下的现在也没结婚,小儿子尿毒症每个星期都有三天要去医院透析,我自己家里也有一个弟弟没结婚,我爸半身不遂十几年了,我想咨询如果我要起诉离婚现在的这两个孩子会怎么判?
2025-10-02 12:41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且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依据以下因素来确定。 孩子的生活环境。考虑孩子成长过程中最安全、稳定的家庭环境。 父母的能力与意愿。父母的经济条件、工作性质以及照顾子女的能力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孩子的年龄及心理发展状况。考虑到孩子对家庭关系变化的适应能力。 父母的性格差异。如果一方性格暴躁或缺乏耐心,可能会影响孩子的情感健康。 公正原则。法院会尽量公平公正地处理此类案件,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请注意,上述分析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