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合伙开厂,说集资300万,由于我只入五股就没能公证。由三个大股东和我签了另一份合同。但今天分厂才得知他们集资200万,我爸还出六万入了二股暗股,等于21万只有七股,厂开了一年多赚了二百万,几个大股东说分就分,只算我们四万一股合理吗?
2024-10-14 18:57首先,关于集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交付出资。因此,您作为合伙人之一,在未得到充分的告知或同意的情况下,无法要求按原定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其次,关于暗股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如果股东通过非公开方式取得股权,则该部分股权不受普通合伙人权利限制。但是,如果该部分股权在交易中被披露,则视为明股,需要遵循普通合伙人权利下的规定。因此,您的父亲以暗股形式投资,并且该部分股权已对外公开,可能会影响您和其他合伙人的权益。 最后,对于厂子一年半盈利达到二百万元的情况,这可能是基于您的投入以及合伙企业的运营情况。然而,考虑到目前存在多个利益相关方(包括你、你的父亲以及其他股东),分配利润时应考虑公平原则,确保所有投资者的利益均能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其他合伙人协商解决当前的争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