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做了,老板说按照合同上是赔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劳动合同法是说按照做几年赔几个月,请问是老板说的吗
2025-09-03 23: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赔偿标准,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可以参考上述规定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