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纠纷和维权。 18年5月11号我去了一家私人公司上班,应聘的是托班老师,到九月底才给我转正,并且以辞退来要挟,强制让我调岗到市场部,但是工资没有变化。我妥协了,从九月中旬开始就去市场部了,直到现在我都没有见过劳动合同,因为没有人找我签合同。期间我一直催问什么时候签,最后公司主任告诉我的劳动合同已经签过了,是她给我签的。这是来搞笑吗?我都没见过合同别人代签字,这合法吗?社保也是没有给我买,2018年1月2号因为家中有事我请了半个月的假,公司批了,但是多次催我回去上班,我有事回不去就要我自己申请辞职,但要扣我12月一个月的工资,请问我该怎么维权!请帮帮我!
22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与我们联系并分享您的情况。针对您的疑问,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的公司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 社保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的保障,如果您认为公司未能为您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假及辞职。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请病假、事假等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在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员工可提前30日提出离职。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批准假期并支付相应薪酬。 诉讼途径。如上述建议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维权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