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与汽车同时由西向东行驶,汽车在太靠边行驶时撞到并撞伤行人,住院费用是由被撞之人先自行垫付还是由机动车驾驶人直接支付
2024-10-29 08:0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行人受伤,无论是行人自己先行垫付还是机动车驾驶人直接支付,都应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具体来说。 行人受伤后,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要求出具事故认定书。 在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可以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如果需要赔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