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有二套房,一套在岳阳,一套在北京(夫妻共同财产)。房主岳阳的房子出售,通过中介跟房主签了购房合同。交了订金。(做贷款,银行审批中),突然男房主意外身亡(生活在北京,意外也在北京发生的,也在北京身亡的。只是过年回岳阳住几天)请问这房子算凶宅吗?能买吗?
1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关于是否购买该房屋为“凶宅”的判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所有权归属。 -由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中明确指定其中的一套作为遗产分配给一方,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将另一套房产视为遗产的一部分。 意外事件发生地和死亡地点。 -如果意外发生在岳阳,而房屋位于北京,那么该房屋可能被视为非凶宅。因为意外本身并不直接导致房屋价值的降低或损坏,除非意外与房屋本身有关联。 房屋状况和使用情况。 -房屋的状态对凶宅的认定至关重要。如果房屋已经经过适当的维护并保持良好状态,且没有明显的安全隐患,那么可以认为该房屋不是凶宅。 其他相关因素。 -遗产继承的法律程序可能会涉及到对房屋的评估和分割。如果法院判定该房屋为遗产的一部分,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那么其性质可能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具体来看,要确定是否是凶宅,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几个方面的实际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或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分析。同时,在任何决策前,请确保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