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我租的叉车,用了2个月要他开回去了。租金付清了。但是叉车开走的时候没给我开收据。现在他不承认叉车开走了。15年另外一个人让他把叉车开到我这里来使用,一直用到16年底,这期间的租金等等,我没有接触。是他们两个人谈的。现在他们之间因为租金问题,导致出租方要起诉我。说是我租的。让我付租金,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5天前您好!首先,您需要确认的是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是否存在,并且在租赁过程中是否确实存在争议和纠纷。其次,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对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端,争取合法权益。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建议您及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诉讼过程中,您有权收集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您的主张和事实情况。 最后,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建议您与对方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因误解或疏忽导致的纠纷升级。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