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原来有套房子,就在去年的四月份让我老公给抵押了,结果我也不知情,他就骗我去了房管局过户了,让我签了字,过完户我才知道他给抵押了,现在这房子大概值21万吧,他抵押了16万,然后他拿到了不到15万,说是3个月的利息有1.2万,说是3个月内还上了就把房子在给我们,结果5月份我们离婚了,我也不知情他把房子输回来没有,就在这三个月利息到期了人家叫我搬家了,我才知道这房子没输回来,去年4月份抵押的到去年7月份到期,一个月4千的利息,人家让我搬家我到现在也没搬家,因为我不服,我就这么一套房子,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我没有工作,主要是土地证还没过户,想问问律师这房子我还能争取过来吗?
2024-08-26 16:44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问题。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抵押权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且需要经过登记才能生效。如果您的丈夫在未告知您的情况下将房屋抵押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那么他的行为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关于房产价值和贷款情况,建议您详细查看相关的购房合同以及银行贷款协议,了解具体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信息。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协助处理此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由于涉及法律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也请注意保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