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是一名工地绑钢筋的建筑工,于2018年6月15号在工地和木工打架,打架是木工先动手,但我没受伤,却把他打进了医院,对方报警后我进了派出所,然后派出所让交了四万多元我才出来,我想请问这四万块是作为医药费还是什么?能退回来嚒?还有就是对方先动手打人他进医院了医药费由哪方承担,我能构成自卫或正当防卫么?现在医院我交了一万五的医药费,派出所交了四万五,我主要有那些责任,如果不继续给钱我还会进派出所么?还有就是在工地发生这样的事买了保险能生效么?求解答!
11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解释。 医疗费用。如果您的伤势确实需要医疗治疗,并且已经支付了相关费用,请考虑向保险公司申请报销。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赔偿。 责任分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存在过错,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在本案中,如果木工先动手打人并导致您受伤,则您有权要求木工承担责任。 保险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事故发生在工作场所,那么雇主应为员工提供工伤保险。如果您有保险,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要求处理。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细节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