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3岁,在一家托班机构上学,8月1号在学校与我孩子三岁。在一家早教机构上托班。8月1号与小朋友玩的时候导致手部骨折,当时老师都不知道,听到哭声后才知道。也没有第一时间把孩子送去医院,而是等家长赶去学校后家长自己把孩子送去医院,现在学校拒绝赔偿。只要我们自己走保险理赔,可以起诉学校吗
2025-10-14 23:47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儿童伤害事故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通常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如果存在过失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孩子的手部骨折是由于学校的疏忽或不当操作引起的,那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不过,具体的责任分配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的经过、学校的教育管理情况、以及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等因素。 针对这种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如照片、视频、医疗报告等,以便后续的诉讼。 尽快向学校提出索赔要求,并收集支持您的主张的相关文件。 如果您认为学校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或者规定,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投诉。 请注意,上述建议并不能替代专业的法律意见,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请寻求合法合规的专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