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问题,1995我们村土地给村委会征收了,之后村委会把土地全部卖了给老板现在都建厂房了,听说都是永久的,我们村一分钱地租都没的,这是怎么回事,可以推翻吗?还有后期一点的,厂房1块钱一平方租给老板建厂了,年限50年,村委会占了7毛钱,我们村才得3毛钱合理吗?到期了厂房村委会又占一半左右的厂房
21天前您的问题是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则由集体组织成员享有。在您提到的情况中,如果土地是通过合法途径被政府征收并用于公共利益建设用途,那么该土地使用权应当归于公共使用。 然而,如果您认为土地的使用权被非法剥夺,您可以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重新评估和分配土地使用权。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至于租金问题,一般来说,出租人(即村民)有权获得合理的租金回报。但是,具体到每个案例,还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包括土地的价值、市场行情以及租赁双方的具体约定等。因此,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指导。 对于剩余期限内的厂房租赁,同样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合同条款清晰且公平。如果存在不公平之处,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任何涉及土地权益纠纷的情况,都需要谨慎对待,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更大的矛盾和损失。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