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在保健品广告中写了:拯救暗沉皮肤,守住肌肤年轻态,肌肤年轻活力,是否能够认定其违反了广告法中第十八条,保健品广告中不得出现对产品功效和其安全性做出断言或保证,能不能详细说一下为什么不违法
2025-09-22 05:0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规定。“广告主应当对其发布广告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这一规定明确了广告主的责任,即他们必须确保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可信。如果一个广告包含了虚假或者不实的陈述,那么它就可能违反了这个条款。 在您的情况下,商家在保健品广告中写到“拯救暗沉皮肤,守住肌肤年轻态”等词语,并没有涉及到产品的安全性或者功效的声称。这些描述只是表达了产品的功能和作用,而并没有做出任何断言或保证。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些表述并不构成对产品的安全性或功效进行断言或保证的行为,所以不会被视为违反广告法中的相关规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明确的断言或保证,广告中也可能包含一些模糊不清的表述,如“改善肌肤状态”,这可能会给消费者带来误导。因此,在制作广告时,商家应该谨慎选择用语,避免使用可能导致误解的语言。同时,对于可能存在争议的产品,建议在广告中加入更多的科学依据或者消费者的正面评价,以增加广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