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2013年投保了一份保险,2018年因没按时交费,保险公司以我于2014年查出有二型糖尿病为由不给我复效,要我退保,我该怎么办?
2025-08-08 01:46您好,您在2013年购买了保险产品,并且在2018年未按时缴纳保费。在此期间,您的健康状况发生了变化,即被诊断患有二型糖尿病。 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和法律规定,如果在合同生效后的两年内未能及时缴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将自动失效并进入等待期内。在这个等待期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客户退还已支付的保费以及可能涉及的利息等费用。 然而,在此情况下,由于您在2014年已经查出了糖尿病,因此并不属于合同约定的“等待期”。这表明,即使您没有按时缴纳保费,也不影响您对保险合同的效力和权益。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您首先联系保险公司了解具体的情况,确认是否确实处于等待期内。然后,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与保险公司沟通,说明您的健康状况,表达希望继续享受保险保障的愿望。 申请延期缴费。向保险公司提出延长缴费期限的申请,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健康状况不再适合原保险计划,可以考虑重新签订一份新的保险合同,但需要符合保险公司的健康告知条件。 重要的是,确保所有操作都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避免任何可能导致纠纷或不必要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同时,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