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琴行签了一年合同,合同上写着如果一年内走会扣除当月工资的20%和违约金。琴行在一开始说的工资是初级120,与老师对半分。但实际工资却发不到60,是以学生抱课早晚为由确定薪资,这样的情况,如果提前离开,会有什么样的责任吗?
12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在劳动合同中,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遵守合同约定,并且有权利解除合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已经与琴行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并且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如若在合同期内离职将扣除部分工资以及可能存在的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琴行提出书面通知,表示自己希望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 关于是否能获得全额工资的问题,建议您直接询问琴行的财务部门或者人事部门,了解具体的薪资发放标准和计算方式。同时,您也可以考虑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和质量,以便在谈判过程中作为支持材料使用。 至于违约金的问题,这通常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的条款,而且通常是基于违反合同行为的具体情况进行设定的。因此,如果琴行确实存在违反合同的行为,例如不按时支付工资等,您有权要求其退还已支付的工资,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最后,如果最终无法就薪资问题达成一致,您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