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到女方家生活,是再婚家庭,但是一起生活了17年,一直没让领结婚证,她有一女,我没子女,我把她女儿培养成人了,大学毕业有了工作,我把房子盖好了,也装修了,她自己争钱还不够花,我每年还要给她六七千元零花,现在她又找了新男人,如果她根我分手,请问我的房子怎么办,
2025-01-22 14:41在您的情况下,您和前配偶共同抚养的女儿已经成年并独立生活。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双方的婚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解除。因此,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归您所有。 然而,您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处理与前配偶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如果您认为前配偶有不当侵占或损害您的利益的行为,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同时,考虑到您对女儿的付出以及对家庭的贡献,您可能有权获得适当的补偿或者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某些条款。建议您尽快与前配偶进行沟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