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寺是一个寺庙,现在寺庙住持经常在网上发布捐款活动,叫人捐款给他说是大病救助,但是人们捐的钱是他个人微信上收的,可是又没有个明确的救治对象,不知道这样做要不要在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微信上的捐款名称是:“黄龙寺大病救治基金”下面图片是捐款人的名单,还有收款微信号是住持个人的,请问律师这样做合法吗?
2025-09-23 13:48您提到的问题涉及慈善活动和资金管理。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募捐;其次,《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合法的宗旨和社会公益性,并且必须进行公开募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黄龙寺作为法人机构发起的慈善活动,需要遵守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 关于是否要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这通常取决于该慈善活动的具体性质以及其预期目的。一般来说,如果慈善活动旨在帮助特定人群(如贫困家庭)或改善公共福利,则可能需要进行登记注册。然而,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 最后,对于您的问题中提到的“黄龙寺大病救治基金”,虽然可能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您对捐款行为有任何疑问,建议您联系相关慈善机构或主管部门,以便获得准确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