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年八月通过一位中间人买了套正在抵押的房屋,一次付款八万元,口头协议五年内过户。五年后我多次向卖方催促房屋过户事宜无果,17年三月我起诉,理由是解除合同,证人(中间人)证词也说当年是说先过户在付尾款,可一审把我的起诉驳回,同时还让我现在就交付被告尾款,法院明显颠倒黑白,我应该怎么办
2024-11-01 09:10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如下。 买卖双方之间的合同纠纷。如果您认为买卖合同存在瑕疵或者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则可以依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解除合同。 验房和支付尾款。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验房和支付尾款的时间节点,并且卖方未能履行该义务,则可能构成违约。您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卖方的责任。 法院判决。如果您的案件被驳回,您仍然可以选择上诉。此外,如果您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也可以申请再审。 中间人的责任。如果中间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追究其法律责任。 建议您尽快与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了解具体情况并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考虑到时间紧迫,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