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房子的时候房子里有一些桌子,办公用品,房东叫我自己处理一下,我把办公用品送旁边邻居了,当时没搬那张实木桌,现在两年过去了,他要找人来卖我的桌子,我气不打一处来,绝不把桌子给他,我想请问一下桌子归谁呢?请问向法院诉讼的话,谁更占理?
2025-10-18 03:24您的问题涉及财产归属和所有权的争议。在租赁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这取决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说明物品的归属,那么一般认为这些物品是出租人的财产。 如果您已经将办公用品送给邻居,并且没有搬走实木桌,那么根据上述原则,您应该有权保留实木桌。然而,考虑到家具可能对居住环境有影响,建议您与房东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处理。 关于向法院起诉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拥有实木桌的所有权,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决定采取何种行动之前,请务必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后果。 总之,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尽快联系房东或相关机构,以便解决问题并避免进一步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