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答应,分居12年,男方在长沙,户口在常德,女方要找常德律师。
2024-06-23 00:58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 女方可以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常德的人民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可以委托一位常德的律师来代理诉讼。律师将帮助女方准备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并在诉讼过程中代表女方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首先尝试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通常会准予离婚。此外,法院还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裁决。 女方在找律师时,应选择有经验、信誉良好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女方也应准备好与离婚相关的证据,如分居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等,以便在诉讼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