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子里有地63亩,地本写着爷爷的名字,爷爷去世了,奶奶健在,想把地给无父无母的孙子,三儿子不同意,现在国家土地确权有矛盾了,请问改怎么处理?才能把地给孙子
2025-10-06 18: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因此,在没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您需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分配。如果您的父亲和祖父之间存在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关系,则您可以要求村集体确认您对祖父母土地的所有权,并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同时,如果您认为村集体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相关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在实践中,政府可能会考虑各种因素来平衡各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的历史、经济条件等。 总之,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以及合理安排土地使用权的继承。建议您尽快与村集体沟通,了解当前的土地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