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上个月27日和一个整形医院签署了一个五万的会员合同,最后有一条,考虑期一周,如果要退会员甲方扣除百分之二十违约金,也就是扣除一万元。我是在本月一号的时候通知甲方我要退会,他们要求扣百分之二十才可以退,请问,我在考虑期限内退会属于违约行为吗?
17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合同纠纷。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在合同约定的“考虑期”内提出解约并提供了充分的理由,通常被视为没有违反合同。然而,具体到您的案例中,由于双方对是否扣除违约金存在分歧,这可能导致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以解决争端。如果您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违约,并且希望尽快解除合同,您可以考虑直接联系医院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未果,您可以考虑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相关政府部门寻求帮助,以便获得公正的解决方案。 请注意,以上建议基于一般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