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工作9个月,今天我公司给我降职,我不接受就让我办理离职手续,合同没有到期,但是我手里没有合同,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能不能得到补偿金,谢谢!
2024-09-05 18:26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被用人单位降职的情况,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此外,您手中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提供一份书面证明文件,以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等信息。 如果您已经决定不接受降职并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建议您直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明确说明您的立场和需求,以便于顺利处理相关事宜。同时,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录音、电子邮件或短信记录等,以便于将来可能的法律纠纷。 最后,请务必了解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和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