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上班3年,但小道消息听说10月份公司搬迁,但是还是一个县内,可是离我之前上班路程远了十几公里,我的交通工具是电瓶车,去那边需要一个小时左右,而且那段路程红绿灯多,经常发生交通事故,人流量特别多,我想问下,如果我因为搬迁上下班不方便,辞职的话,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2024-10-14 16:2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然而,您提到的情况似乎不符合上述规定。即使您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您可以提出辞职,并且获得经济补偿。实际上,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只有当员工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被解雇时,才有可能获得经济补偿。 因此,建议您与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公司搬迁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能够提供适当的交通便利或其他支持措施来帮助您解决上下班不便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足够的努力来解决这个问题,或者您仍然希望辞职以寻找更方便的工作环境,那么您有权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离职并可能要求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请确保遵循当地关于辞职和经济补偿的规定,以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