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套不足200平米房产是爷爷名下,(有三间是拆了我爸妈的两间西屋在我家院落翻盖)因拆迁与两位姑姑达成协议是父亲一半姑姑一半,后耒两姑姑反悔,拒不配合有关部门调解,要求三分之一平分,我爸不同意。原因是爷爷奶奶一直由爸妈赡养爷爷生活不能自理十三年,都由爸妈侍候,房子也是爸妈在操心翻盖以及后期修善。因爷爷去世突然,没能把房产证改名,所以两位姑姑要求平分。请问律师她们的要求合理吗?
2024-07-15 18:57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基于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书,并且需要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父亲没有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证书,因此无法确定其对房产的真正拥有权。 此外,如果您父母确实为爷爷提供了照顾和帮助,并且在爷爷生前已经完成了房产的建造和维护工作,那么他们也有权享受相应的权益。如果您的母亲和两位姑姑之间存在争议,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在任何情况下,确保所有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