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免费咨询,我老公小张,在渤洋化工厂自13年3月七号进厂到2017年10月31晚上八点半左右,因为长期加班有时一天出差三次一个月加班56个,因为长期加班过度劳累突发脑出血,现在偏瘫了(他才46岁就偏瘫了,给家庭造成巨大的压力,)他什么也做不了还需人伺候。一,请问医疗期内,医疗补助金怎么算?二,病假工资怎么算?三失业金怎么算?四,在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后二倍经济补偿怎么算把死?五,平时加班费怎么算?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加班怎么算?带薪年假费怎么算?六,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怎么算?因长期接触甲醇甲苯加上多度劳累突发脑出血算不算工伤?虽然抢救过来人已经瘫痪了,请问残疾补助金怎么算? 非常感谢律

2025-09-18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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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医疗期内的医疗补助金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二、关于病假工资的计算。 病假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报酬。根据法律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不足一年的,享受部分年休假。此外,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三、关于失业金的计算。 失业金是针对失业人员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计算方式需参考当地政策,一般包括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四、关于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二倍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是在医疗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则应按照医疗期满后的待遇进行赔偿。 五、关于加班费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六、关于社保的购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如果企业未按规定为其员工缴纳社保,可能构成违法行为,应依法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您所提及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同时,您可以考虑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了解有关您的权益保护措施。

2025-09-18 07: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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