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急事,在离职报告审核期内(一个月内)擅自离职,公司说要扣掉全部预留工资(1200百元左右)和抵押金(1000元),请问公司这么做合法吗?自知理亏工资可以不要请问抵押金能要回来吗?
2025-09-18 07:47在离职报告审批期间自行离职的行为可能被视为违约行为。通常情况下,员工需要提前通知公司,并且在离职前完成必要的交接工作。然而,如果公司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突然要求扣除所有剩余的工资和抵押金,这可能会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首先,关于离职工资是否需要返还的问题,如果你认为自己并没有违反公司的规定或合同约定,那么你可以要求公司退还你的工资。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未支付的加班费、奖金或其他额外报酬。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详细的记录以支持其决定。 其次,关于抵押金能否收回的问题,具体取决于你们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是否有明确的条款规定。如果没有,公司可能会被要求退还押金,因为这是属于你的财产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公司能够证明你在离职时确实造成了损害(如损坏了设备),他们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作为赔偿。 最后,请注意,这种情况下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