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清明节厂里放假三天,本人自愿于清明节当天去上班,因为那天还下雨,我到傍晚六点多点打卡后就骑电动车下班回家,当我大约行驶了十分钟经过常发豪郡与水晶城之间刚过红绿灯时,我当时还纳闷右边的护栏怎么突然撤掉一段了,正想着,突然发现情况有点不对,当我想刹车时已经来不及了,电动车直接骑上了平躺且变了形的护栏上了,不知什么时候这些护栏大约有六七个被机动车撞的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上都是,全平躺着有弯的扁的都变了形。我摔倒后努力了两下才从地上爬起来,当时感觉右腿特别痛,刚好就在离我几步远有位女士在整理车子她看到我摔倒了就说了句没事吧,我说这怎么没人及时的清理呢她说天都快黑了谁来清理,请问这能算工伤吗谢
23小时前您好!关于您的提问,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然而,在您的案例中,您骑车经过一处平躺的护栏时,不幸摔倒并受伤,这可能意味着您遭遇的是意外而非事故。由于没有证据表明是单位或他人故意造成的,因此是否构成工伤并不确定。不过,如果该路段存在安全隐患(如护栏不稳固),则可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至于赔偿方面,您可以考虑向保险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并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同时,如果您认为存在其他损害责任,则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