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当天我们9人,由于对老板存在两种待遇没去上班!其中两人9点去上班了!第二天另外5人去上班了!我两被开除!我两可以拿到补偿吗?
23小时前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如果您因不同意公司的规定而没有去上班,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您未工作的期间的工资,这被称为“加班费”。然而,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例如旷工等,可能会导致您被解雇或面临其他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两个同事可能有权获得他们的加班费,并且他们也可以起诉公司侵犯其劳动权利。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