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吸业务员自我辩护词 因在投资公司上班被告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请问自我辩护应该怎么说
2025-02-26 04:11尊敬的法官, 我在此代表我的客户XXX,在此向您提出以下意见。 首先,我们应当明确的是,XX公司的业务活动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XX公司是一家合法的企业,其经营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我们认为,我们的客户XXX并不是一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人。事实上,他是在XX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由于工作需要而参与了一些投资项目的运作,但这些投资项目都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的,并且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和信任。因此,我们应该认为他的行为是出于职业操守和个人利益的考虑,而非为了获取非法收益。 最后,我认为,我们的客户XXX并非故意违法,而是因为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导致了错误的判断。我们可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以帮助他更好地理解法律法规,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我们的客户XXX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应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我们建议法庭能够充分考虑上述观点,并公正判决此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