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快6年有个女儿两岁半了,我带到一岁五个月了,后来吵架回娘家住了十几天,她爷爷奶奶来趁我不注意偷抱走了。第二次起诉离婚5月7号开庭审理过去二十几天了,离婚以前算上彩礼3万共有6万块钱,给小孩看病买奶粉花了一部分,现在对方要求法院调查我的户头,调查我的出账记录要我给被告钱。现在我户头早就没钱了!我想问一下如果查出来我的出账记录上以前有6万块钱,现在法院会不会判我给被告钱?我应该怎么做?
2025-08-09 16:13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在婚姻关系中,双方之间可能存在财产分割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和赡养费等事宜。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一方确实存在过错行为,可能会影响到判决的结果。 关于您提到的“调查我的户头”这一方面,如果您已经没有任何财产或账户余额,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认为您没有能力支付这笔费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直接告知对方自己的经济状况,并请求他们理解并接受当前的财务状况。 此外,您可以考虑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会考虑到家庭和谐和社会公正的原则,因此,通过沟通和妥协的方式解决问题可能是最可行的方法之一。 最后,请记得,任何涉及金钱纠纷的情况都应当谨慎处理,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