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去年因投资失败欠下一笔债务需要偿还,由于甲方与乙方关系很好,但乙方当时手头也不宽裕,就以甲方名义与丙方借款6万元,期间甲方承诺一个月还清直至今日一年有余一分未偿还。期间丙方多次给甲方电话沟通,甲方一直拖延还款日期。借款当日由于丙方人在外地并未与甲方立下借据,但有丙方给乙方的转账记录,乙方给甲方的转账记录,以及丙方催甲方还款的金额录音。请问这笔钱该如何追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5-10-17 03:19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借款发生在两年内,且没有书面协议,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可以要求借款人归还本金和利息。但是,具体追讨方式还需考虑借款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 在进行追讨时,建议收集以下证据。 借款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 借款合同或借条等原始凭证; 丙方与乙方向甲方向的转账记录; 丙方与乙方向甲方向的通话录音; 可能存在的其他相关证据,例如银行流水、电子邮件等。 此外,如果您打算起诉,请确保您的诉讼请求得到合法支持,并准备好相关的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状、证据清单、证人名单等。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佳的解决方案。